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于1993年11月11日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批准面积为4.62平方公里。后省政府分别于2001年5月和2003年1月批准设立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与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这两个园区均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的特色产业园。2003年3月,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与张家港欧洲工业园合并,园区规划总面积扩大至35平方公里。2006年10月,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南延北扩,综合开发,规划面积调整为57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发展中的新城区。截至2006年底,全区已累计批办工业区企业1500多家,其中三资企业300多家,超千万美元的三资企业38家。累计完成合同外资32亿美元,注册外资18亿美元,到帐外资13亿美元。已引进了十多家世界知名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综合实力已跻身全省同级开发区前十强。此次与委员会的成功合作,标志着华菱企管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业的丰富咨询经验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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