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为树立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推动全社会建设各省、市质量,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增进民生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各省、市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各省、市实际,制定省长&市长质量评审办法。
省长&市长质量奖是各省、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推动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和政府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各省、市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市长质量奖评价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其以顾客为导向,追求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包括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测量分析改进、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
二、省长&市长质量奖申报时间:
为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围绕各省、市开展的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各省长&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每年的省长&市长质量奖申请的时间按照《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流程》及《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要求》来确定,每年的时间都是不固定。
三、省长&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省长&市长质量奖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以下仅供参考):
3.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服务业实施服务标准化,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2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者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3.3产品在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
3.4出口商品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和退货事件。
3.5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3.6申报前三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7申报前三年以内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生产安全事故;
3.8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须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
3.9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者杰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5位;
3.10获市级以上质量奖项且在有效期内或者申报前三年内获得过鲁班奖、国优工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之一。
四、省长&市长质量奖评审流程:
4.1 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2材料评审:确认送审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4.3陈述答辩:对申报材料进行解疑
4.4现场评审:评审员到公司现场评审
4.5综合评审: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打分
4.6委员会审议:评审委会员对综合评审的结论进行审议
4.7政府批迹禾峤皇 ⑹姓�
4.8公示和表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后进行表彰
五、年度质量奖评比(具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以下仅供参考):
5.1省长&市长质量奖的申报类别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组织,每年度评出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 家,质量管理优秀奖不超过10 家。
5.2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的总评分应当不低于600 分(总分1000 分),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组织总评分应当不低于500 分(总分1000 分)。
5.3对获得省长&市长质量奖称号的获奖组织奖励100 万元,获得质量管理优秀奖称号的获奖组织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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